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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郑希民同志主持发行人民币工作
2011-06-22 20:15:23 字号:

  ◆吴宝鉴

  1949年11月7日晃县解放,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专区中心支行派南下干部郑希民带领4名干部来晃,接管湖南省银行晃县办事处,筹建中国人民银行晃县支行。12月1日,晃县人民银行正式成立,郑希民同志受命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晃县支行副行长。期间,在拒用银元,发行人民币方面,做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解放前夕,由于国民党的统治地位摇摇欲坠,市面流通的货币五花八门,金融混乱不堪。1949年5月,继法币、金元券的先后倒台,银元和铜元相继在市场流通,其比价是:银元1元抵铜元12千文。边远山区还出现了以物易物的交易现象。解放后,要统一货币制度,用人民币占领金融阵地,首先必须禁止银元和铜元的流通。人民群众对此还不是十分了解,对人民币在市场的流通一时信心不足。郑希民同志在晃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组织有关部门的同志,深入群众,深入街道,采用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开展“拒用银元,使用人民币”的宣传活动。提出凡持有银元的人,都必须先向人民银行兑换人民币,然后才能在市场进行交易。驻军140师419团宣传队,也自编文艺节目,走向街头,向广大城乡人民演出。他们宣传的歌词中,有一首是:

  打起鼓和锣,扭呀扭秧歌。

  咱们在一起,大家来唱歌。

  唱的是,拥护人民币,拥护人民币!……

  当时,人民币与银元之间的兑换率是:旧版人民币1万元兑换银元1元(1955年3月1日以前,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面额有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等。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币,以新币1元兑换旧币10000元,将旧币收回)。通过宣传,大部分商民在经营中都能主动使用人民币,拒收银元。如龙岗烟厂厂长苏定川销售香烟时,就只收人民币,不收银元。贵州的玉屏、三穗、天柱等县,禁止银元流通工作开展较迟,有的商民仍坚持银元来晃县使用,经过劝告,也都能主动到银行兑换。但是,情况是复杂的,人的思想认识并不一致。经营银元的人,收兑银元从公开转入地下,搞黑市交易。有的奸商以银元低价买进货物,以人民币高价销售出去。有的人将银元储存下来,等待黑市高价,将人民币购物囤积,对人民币持不信任态度。对此,郑希民同志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充分发动群众,大力检举揭发进行银元黑市交易的人。一经察觉,便进行耐心教育,使其自觉改正。坚持不改的,由公安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经过艰苦努力,人民币在群众中的信誉逐渐提高,银元黑市交易行为逐渐减少。至1950年底止,县人民银行共收兑银元5282枚,人民币占领了货币流通领域,使金融秩序趋向稳定。

  二、由银行贷款2.23万元,支持小商小贩一边挑货到农村销售,一边收购农副产品,让人民币下乡。仅1950年一年,就以人民币向农户收购桐油886担,菜油79.5担,五倍子727担,还有朱砂、水银及其它农副产品。与此同时,又根据农村需要,为农户送货上门,回笼人民币。1950年共销售布匹5000市尺,食盐870担及其它工业产品。这一措施不但促使了人民币的广泛流通,而且打击奸商的囤积居奇,方便了群众卖出、购进,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县贸易公司同时从洪江、会同购进大批人民生活必需品,恢复城乡贸易,对巩固人民币流通起了极大推动作用。至1950年底止,贸易公司购进商品总金额为56.7万元,销售总金额为21.5万元。

  三、发放农业贷款10000元,其中耕牛、农具贷款6557元,水利贷款1595元,口粮贷款1848元。这不仅帮助农民解决生活困难,恢复发展农业生产,更重要的是推行人民币下乡,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这一系列的艰苦工作,使人民币的信誉空前提高,改变了人们“人民币靠不住”的恐惧心理。1950年底银行存款总额达90400元,其中个人存款32户,金额8190元,为搞好货币回笼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自1949年12月1日至1950年底止,银行投放人民币3257747元,回笼人民币3312110元,回差54363元,回差占投放的1.67%。从此,人民币全面地占领全县城乡的金融阵地。

  吴宝鉴同志,新晃县人。从事金融,解放初直接在郑希民同志领导下工作。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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