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站10月08日讯 (罗志辉) 10月4日,株洲籍姚先生一行五人来晃过节,在某特产店购买新晃特产,食用后出现不同症状的不良反应并发现其产品有蛆,消费者随即向工商“12315”投诉。县城镇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平息双方矛盾,经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经营者自愿赔偿消费者人民币5000元。
目前,执法人员正对问题食品展开进一步调查。
来源:红网新晃站
作者:罗志辉
编辑:redcloud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wap.hnxhnews.com/content/2012/10/08/8382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