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洲镇党委、政府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坚持以改造、教育、挽救为前提,努力把矫正对象改造成为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两年来,波洲政府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在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基础上实施人性化、亲情化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目前,全镇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名,顺利解除矫正回归社会的有2名。
一、打造环境
为了让全镇群众理解和支持社区校正工作,波洲镇采取各种方式和方法,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促使村民认识到社区校正工作是国家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文明的进步,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所提倡的人文关怀。通过一系列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了一个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容入、回归社会充满爱心和宽容的环境。
二、夯实基础
波洲镇在组建镇、村两级相关机构的前提上,成立了一支热心社区矫正的志愿者工作队伍,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摸排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实行“一帮一”的帮教。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督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三、因人施矫
1. 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性、矫正类别对矫正人员实行分级处遇制度。对不认罪服法,不服从社区矫正规定的矫正人员实行严管,对认罪态度较好,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的实行普管。针对每个矫正对象的犯罪心理特征制定矫正个案。每个月组织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教育一次,对于严管的矫正对象进行个别疏导和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决心。
2、实行计分考核。根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每月对矫正人员实行计分考核。对不按时报到、不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性劳动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扣分,对在奉献集体、帮困解难、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给予奖分。
3.解决困难。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一次,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困难情况,对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帮扶并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和就业安置等问题。
4、进行公益劳动。每月组织社区矫对象参加一次公益性劳动,组织帮扶困难老人、清扫公共卫生等活动,不断提升他们的“爱心”。
5、强化法制专题教育
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故意伤害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失火罪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学习。专题教育做到了有的放矢。
来源:红网新晃站
作者:张艳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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