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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 “全面发展十佳村(社区)”评选材料的通知
2012-11-26 09:26:57 字号:

关于报送 “2012年度全面发展十佳村(社区)”评选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我县继续开展“全面发展十佳村(社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县23个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社区)。

二、评选办法

1、各乡镇应根据晃办[2009]24号文件的规定,对本乡镇所辖行政村(社区)提出的申请进行初评,确定一个行政村(社区),于20121130前将该村(社区)的申报材料报县文明办(不能与另外四个“十佳村”重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乡镇在红网新晃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测评细则表》自查打分(如有奖励加分项目提供依据)。2012123起,县文明办将组织考评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走访座谈等方式综合打分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32011年度已被评为“全面发展十佳村(社区)”的行政村(社区),不能进行申报。

4、各乡镇已作为“文明村(社区)”申报且2011年度不是“全面发展十佳村(社区)”的行政村(社区),可优先申报“全面发展十佳村(社区)”。

5、各村(社区)的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

6、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被一票否决的行政村(社区),取消其评奖资格。

 

                           县文明办

                         20121126

 

附件:“全面发展十佳村”测评细则表upload/news/201211/20121126092433822129.xls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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