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 “2012年度全面发展十佳村(社区)”评选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我县继续开展“全面发展十佳村(社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县23个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社区)。
二、评选办法
1、各乡镇应根据晃办[2009]24号文件的规定,对本乡镇所辖行政村(社区)提出的申请进行初评,确定一个行政村(社区),于
2、各乡镇在红网新晃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测评细则表》自查打分(如有奖励加分项目提供依据)。
3、2011年度已被评为“全面发展十佳村(社区)”的行政村(社区),不能进行申报。
4、各乡镇已作为“文明村(社区)”申报且2011年度不是“全面发展十佳村(社区)”的行政村(社区),可优先申报“全面发展十佳村(社区)”。
5、各村(社区)的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
6、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被一票否决的行政村(社区),取消其评奖资格。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全面发展十佳村”测评细则表upload/news/201211/20121126092433822129.xls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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