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通告
(第二期)
为加大执行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1、失信人吴兆权,男,侗族,身份证号433026196809013011,个体户,住新晃县晏家乡地牙村地牙组3号,未履行标的10.33万元(本金)。
2、失信人蒲祖明,男,侗族,身份证号433026196311210616,住新晃县凉伞镇美老村美老组,未履行标的9万元(本金)。
3、失信人杨天录,男,侗族,身份证号433026197205256316,住新晃县中寨镇中心小学宿舍,未履行标的10.88万元(本金)。
4、失信人吴承钦,男,侗族,身份证号433026197002173019,新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工,住新晃县新晃镇解放路35号,未履行标的6.9万元(本金)。
5、失信人姚茂伟,男,侗族,身份证号433026197009270057,住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通福路157号,未履行标的3.9596万元(本金)。
6、失信人杨先平,男,侗族,身份证号433026197411293919,新晃县邮政银行职工,住新晃县新晃镇太阳坪路29号,未履行标的5万元(本金)。
7、失信人陈代中,男,侗族,身份证号433029196203130634,住会同县金子岩洞族苗族乡陈家村十组3号,未履行标的11万元(本金)。
8、失信人甘文国,男,汉族,身份证号433026196503171818,住新晃县大湾罗乡兴隆坳村马坪组,未履行标的3.8796万元(本金)。
9、失信人刘英姿,女,汉族,身份证号433029196212050046,住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215号2栋504室,未履行标的200万元(本金)。
10、失信人夏于建,男,侗族,身份证号433026197410140013,怀化公路运输集团责任有限公司新晃支公司职工,住新晃县新晃镇金桔佳苑2栋1单元602室,未履行金额3.4654万元(本金)。
11、失信人陈开建,男,回族,身份证号433026197703100015,住新晃县新晃镇人民路26号,未履行标的21.5万元(本金)。
12、失信人何文祥,男,汉族,身份证号433026195810120012,个体户,住新晃县新晃镇贵州湾9号,未履行标的3.9万元(本金)。
请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含调解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自觉到本院执行局履行义务,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本院执行局电话:0745-6222091
执行局邮箱: xhfyzxj@126.com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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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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