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庆祝全国第七个“8·8全民健身日”,积极营造热烈、健康的全民健身氛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15年7—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内容
(一)联动活动。
(二)庆祝活动。
(三)主题活动。
1.
2.
三、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活动计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引导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积极响应、广泛参与。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牵头谁落实”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制定好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活动的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提前安排部署,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宣传总结。各乡镇各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等方式,宣传《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工作在建设“宜居、宜商、宜游”县城中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总结好活动经验,于2015年9月10日前形成材料报县体育局(联系人:杨莉琼,联系电话:0745-6222245, 邮箱:xhxtyj@163.com)。
附件:1.新晃侗族自治县2015年“体彩杯”体育健身操(舞)推广大赛活动方案
2.新晃侗族自治县2015年“体彩杯”篮球比赛活动方案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新晃侗族自治县2015年“体彩杯”体育
健身操(舞)推广大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广国家体育总局和文化部联合推出12套体育健身操(舞),加强社区和农村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全县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积极营造热烈、健康的全民健身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操(舞)推广大赛活动,进一步掀起全民健身和全民创建高潮,调动社会各方参与体育健身和文明创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幸福指数。
二、参赛事项
1.参赛对象:乡镇、县直单位、社会团体。
2.比赛时间:
3.比赛地点:夜郎文体广场。
4.参赛曲目。
(1)体育总局推广的12套健身操(舞)(附件),自选其一。
(2)体育总局推广的12套健身操(舞)之一加自选曲目,其中推广曲目不少于2分钟,整个曲目不超过5分钟。
5.参赛要求。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舞蹈爱好者均可参加,鼓励男性参赛。报名参赛的选手如比赛期间遇身体不适,不得勉强参赛,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每支参赛代表队的选手人数不得少于20人,表演时需统一服装。
三、比赛方法
1.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比赛规则。
2.规定曲目要按规定套路完成,不得延长或删改,队形可自由编排。
3.所有参赛队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能兼报其它组别,违规的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4.评分办法:比赛的出场顺序根据抽签次序依次出场,评分采用10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为该队的最后得分。
5.名次录取及奖励: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
四、报名方式
联系人:瞿 妮 联系电话:6222245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体育总局规范推广12套广场舞曲目
附件
体育总局规范推广12套广场舞曲目
1.《倍儿爽》健身操舞
2.《今夜舞起来》健身操舞
3.《站在草原望北京》健身操
4.《策马奔腾》健身操舞
5.《微笑》按摩球韵律操
6.《自豪的建设者》活力健身操
7.《广场style》健身操舞
8.《小苹果》健身操舞
9.《最炫民族风》健身操舞
10.《中国美》健身操舞
11.《中国味道》健身操舞
12.《快乐舞步》健身操
附件2
新晃侗族自治县2015年“8·8全民健身日”
“体彩杯”篮球赛活动方案
一、举办时间:2015年
二、举办地点:夜郎广场。
三、参赛单位:乡镇、县直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
四、参赛人数:各代表队男子组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女子组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2名。
五、参赛资格:
1.乡镇组:限本乡镇辖区居民(以身份证为准)、在本乡镇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男子乙组:限本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以2015年6月份财政工资表为准)。
3.男子甲组、女子组:运动员资格不受限制。
4.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支球队比赛,借调、跟班人员不能参加借用单位球队比赛。
如有运动员违反上述参赛资格规定,取消其球队比赛资格及成绩。
六、参赛办法
1.男子甲组建议单位名单:一中、教育系统、狮子岩电站、公安局(倡议社会团体及企业组队参加甲组比赛)。
2.乙组:县直各单位。
3.乡镇组:分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4.女子组:县直各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织均可组队参加。
男子甲组、女子组如报名队伍不足3支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七、名次录取及奖励
1.名次录取:每个组均取前6名。不足6支队伍(含6支队伍)则减1名录取,同时设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各1名。
2.奖励。
(1)社会团体及企业组(甲组):第一名奖奖杯1个、奖牌1块、奖金3000元;第二至六名奖奖牌1块,奖金分别为2600元、2200元、1800元、1400元、1200元;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金各400元。
(2)其它各组第一名奖奖杯1个、奖牌1块、奖金2400元;第二至六名奖奖牌1块,奖金分别为2000元、16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金各400元。
八、报名与报到
参赛队伍于2015年7月24日前将报名表、入场解说词、参赛运动员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乡镇组),送县体育局办公室(统一报送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联 系 人: 姚敦瑞 15211532923
瞿 妮 13787405567
联系电话:6222245
电子邮箱:2570222927@qq.com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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