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是一个以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丰富。民族物质形态文化在服饰、古建筑、文物古迹等方面蕴藏丰富,比如侗寨、古商城;非物质形态文化在生产工艺、民俗艺术、歌谣谚语等方面多彩夺目,比如傩戏、苗岭高腔。但由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加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中认识不足、合力不强、保护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导致一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日渐消失。
文化研究者常说:“我们丢掉的是那些有祖辈智慧和爱意的东西,照此下去,我们将面对一个完全没有自己民族味道的世界。”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断档、民间手工艺术失传、资源流失严重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出台《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如久旱逢甘雨,正当其时。今后,新晃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也得到保障,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米贝苗族乡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工作,紧紧围绕“小乡镇做大文化”这一主线,在传承和保护开发传统文化上做了大量文章。一是大力传承苗乡特色文化。总结推介了苗家打铁文化、疱汤文化等,成功举办烂泥首届“百人疱汤宴”,多次举办苗乡苗味的百人锣鼓大赛、百鸟大战等系列活动,使民族特色文化深入群众生活。二是着力挖掘苗乡传统文化。成立班子,明确专人,重点挖掘烂泥《苗岭高腔》。《苗岭高腔》剧情丰富,起源于清朝乾隆年间,迄今236年历史。戏的角色尤为齐全,分生、旦、净、末、丑、外、小、贴、夫、杂十行,服装主要有红袍、黑袍、白袍、凤冠等。《苗岭高腔》剧目原有100多个,可连唱40多天不重复。可惜在上世纪60年代,由于缺乏传承保护以及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烂泥的大多戏台和剧本被烧焚,现只剩《樊梨花》、《杨令公》、《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等30多个剧种。经过保护性发掘,已成功申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第三届乌镇国际戏剧节上亮相表演,受到观众一致好评。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的保护下,新晃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必将重现光彩,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根必将永驻新晃。
来源:米贝乡
作者:杨青丹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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