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是各民族群众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出来的宝贵财富,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尽管改革开放 30多年来,我国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确实取得了相当大的发展,但在当前全球化与现代化进程中,一些不可再生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正面临着日益减少乃至逐渐消亡的危局! 因此,究竟应当如何对处于 “弱势文化”境地的诸多少数民族文化进行有效的保护与传承?遂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时代课题。近些年来,各少数民族地区也纷纷掀起了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的热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无论是这些地区的地方政府还是普通民众,对于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根本目的何在这一重大问题,至今仍存在着这样一个认识上的误区: 即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为了展示给其他人看的,是为经济工作等中心工作服务的。于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之类说法便冠冕堂皇地写进了党委文件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为指导全局性工作的 “定海神针”却难见奇效; 尽心竭力地通过 “招商引资”大搞旅游开发,好不容易才建起的一个又一个 “民族村”、“民俗村”或 “××文化村”之类意在招徕游客的新型 “人造景观”,却往往都会在仅仅经历过昙花一现般短暂的繁华热闹后,便陷入难以收回开发成本的乏人问津之尴尬境地……
其实,要在当前全球化与现代化进程中真正做好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工作,必须要首先解决好的一个关键性环节依然是认识问题,即必须牢固树立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本身就是根本的目的这样一种 “本体论”的观念。
要认真扎实地开展好新晃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首先必须弄清各民族的文化究竟有哪些特色?当前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又面临着什么样的困难和问题?因为文化特色是使一个民族的文化能够跻身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的 “立身之本”,没有自身鲜明特色的文化恐怕是难以很好地保护与传承的!
第一,新晃民族文化首先具有丰富多样的特色。
第二,新晃民族文化具有开放兼容的特色。由于各民族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相互交流、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并以一种开放的态势吸纳其他民族文化的精华,已经形成了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开放兼容的特色。
第三,新晃民族文化具有和谐共存的特色。这一方面体现在各个民族之间以及各种文化之间的和谐共存,在许多民族的神话传说中普遍流传着同其他民族互为兄弟的神话; 各个民族的文化既表现出充分的自信,而各种文化之间又能够彼此尊重,和谐共存。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各民族文化都突出表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这一永恒的命题,人们对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崇拜以及为保护大自然而设置的各类禁忌,真真切切地融入各民族的日常生活当中。自然界万事万物不是被看作人们征服的对象,而是被看作与人类有亲缘关系、应当与人像兄弟姐妹那样和谐共处的有生命的实体。因此,每当人们为了生存的需要而不得不对自然物有所冒犯时,一定要想方设法举行隆重的祭祀仪式祈求大自然的宽肴。[1]
毋庸置疑,近些年来新晃在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条例的出台就是很好的表现。
来源:禾滩乡
作者:禾滩乡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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