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新晃站12月10日讯(蒲 浩)12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政经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投票表决相关人员职务任免,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开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说明。经过参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表决,决定任命杨绪通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杨堃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政经为杨绪通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对国旗手按《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同意接受杨政经辞去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补选潘世新为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听取审议并通过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工作方案(草案);听取审议并通过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及召开时间。会议决定2021年1月6日至9日在县城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蒲 浩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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