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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与爱心企业开展学雷锋暨“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2021-03-16 08:07:40 字号:

红网新晃站3月16日讯(彭丽琼)3月14日,新晃锦云商贸有限公司联合县消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盐业公司开展学雷锋精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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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梅林春天生活超市广场,新晃锦云商贸有限公司全体员工高声同唱《学习雷锋好榜样》歌曲,用歌声传递雷锋精神,并在广场设立雷锋事迹展览板,在微信群、VIP群、朋友圈宣传雷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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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锦云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佘红玲:三月是学雷锋月,锦云作为新晃本土企业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争创时代楷模”的学习雷锋活动,努力为企业、为社会做好榜样,创造人人学习雷锋的氛围,使雷锋精神得到传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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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县消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县盐业公司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如何辨别烟、酒、食用盐等假冒伪劣产品,并向市民发放《消费宝典》、《维权利剑》、知识产权等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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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泽勇:在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同时围绕与民生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彭丽琼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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