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新晃县虹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禁毒社工。录用后派遣到县禁毒办、禁毒基地及各乡镇开展禁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面向新晃县招聘15名禁毒社工。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热爱禁毒事业;有禁毒工作经验者及持社工证的优先;
(二)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父母、配偶、子女中无在押的人员或曾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人员;
(三)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一定文字功底,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涉毒史人员;
3.涉嫌参与邪教组织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合禁毒工作的人员。
三、聘期及待遇。
正式入职后待遇如下:
(一)薪酬:2600元/月+学历+证书(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
(二)社会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禁毒社工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等5种社会保险。
四、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具体执行当地禁毒办作息规定(一般为上五休二)。
五、工作地点。
新晃县禁毒办、禁毒基地、11个乡镇。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8月11日(共7天)。报名地址:新晃县桥南社区3楼。报名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时间待定,统一通知。笔试内容主要围绕文案写作、禁毒基础知识等方面。
(三)面试。时间待定,统一通知。
(四)预录结果确认。面试完后及时将15人预录情况报县禁毒办研究审定。
(五)录取结果公示。
(六)录用。提供正规医院体检证明及本人无违法犯罪证明,合格者签订合同1年,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方可录用,不适应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前来报名的人员请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
联系 人 : 雷主任
联系方式: 0745-2505900
15700792528
邮箱:190427264@qq.com
新晃侗族自治县虹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虹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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