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1月13讯(通讯员:蒲浩 吴英铭 邓德樱)为消除户外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确保市场经营安全,结合全县百日大会战及近期安全生产有关会议要求,1月11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户外摊点使用瓶装液化气行为安全排查整治。
在农贸市场,执法队员针对瓶装液化气使用特点,重点检查摊点群商户所用钢瓶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检验合格,橡胶软管是否用卡箍紧固,是否腐蚀开裂,液化气钢瓶与燃气灶具间距是否合格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液化气钢瓶的安全使用常识、燃气使用不当的危害等进行了介绍,同时向各摊点经营户发放书面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在公共场所使用液化气。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股负责人介绍,公共场所人流量较大,液化气罐一旦管理不善,无疑就相当于一个爆炸源,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据悉,为有效消除因使用燃气安全隐患,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我县安全稳定形势,下一步,我县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我县餐饮行业安全使用燃气,餐饮用户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对燃气企业及站点对餐饮企业用户使用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纠正和处置,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蒲浩 吴英铭 邓德樱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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