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2月13日讯(通讯员:龙微)2月9日,农历正月初九,县人民法院干警早早来到波洲镇江口村进行判后回访,在争议现场为双方当事人释法答疑,引导当事人合理维权。
据了解,原告吴某富与被告吴某华的相邻纠纷一案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吴某华拆除其水泥建筑物,被告吴某华对判决不理解,却没有通过依法上诉维权,而是向各个单位进行信访。县人民法院干警得知这一情况后抓住春节期间双方当事人都在家的契机,来到当事人家中为其进行释法说理,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争议现场对法院判决进行答疑。通过干警的耐心讲解,被告吴某华认识到自己四处信访的错误行为,并表示感谢县人民法院干警冒着严寒来到家中为其答疑解惑,相信法院是依法判案,同时将利用合法途径维权。
据悉,县人民法院长期以来通过开展法官判后回访,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判息诉工作,有效地减少涉诉信访,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地支持和保障当地社会的稳定。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龙微
编辑:罗云婷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wap.hnxhnews.com/content/2022/02/14/10867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