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3月5日讯(通讯员:蒲文莉)“吴叔叔,这钱您拿好,今后好好保重身体。”2月25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边把一沓现金递给申请执行人吴某甲,一边细心叮咛道。这起历经6年之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终于在2022年执行到位。
2016年1月1日,吴某乙(吴某甲之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途径鱼市镇某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行驶而来的彭某某驾驶的低速货车会车途中相撞,当场造成吴某乙头部受伤、车辆无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吴某乙因治疗无效去世。事故发生后,因双方无法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保险公司依法赔偿外,判决彭某某个人赔偿吴某乙196219.48元。然而判决结果下来后,彭某某仅赔偿了3万余元便外出务工,也不再支付余款。后吴某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由于彭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一直在外不曾返乡,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2022年春节前,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得知彭某某已经返乡的消息后,迅速出击,多次联系,与其当面沟通,从法、理、情三个角度出发,耐心劝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被申请人反复说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申请人吴某某主动提出只要被申请人支付8万元的方案。在执行人员的积极协调下,彭某某同意了这一方案,并表示会在2月25日之前筹措资金交到法院。2月25日,在拿到赔偿款的第一时间,执行人员就马不停蹄地赶往申请人家中,将赔偿款亲自交到吴某甲手里。
人民群众无小事,百姓利益大于天。执行有力度,亦有温度,在公正执法的同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兼顾了解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的难处和感受,倾情为民,柔性化解,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蒲文莉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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