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4月1日讯(通讯员:钟东辛)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16号)文件精神,县医保局及时组织督导检查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调整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从3月28日开始,检查组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暗访、查阅收费明细及发票等方式对价格调整后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各级医疗机构全部按照规定时间严格执行下调后的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价格公示。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动态监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项目成本变化情况,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保驾护航。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钟东辛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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