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5月27讯(通讯员:邓德樱)近日,县住建、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一起违规装修行为。
据了解,县住建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其小区某业主装修时将原卫生间改建成厨房,又将卫生间建在没有防水和承重设计的房间,并在没有承重的楼面砌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县住建立即联合县城管部门来到现场进行勘察,发现群众投诉属实,该户的装修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之规定,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停止装修施工,按照规定要求整改到位。经过县住建与城管经多次上门宣传动员,最终住户停止了施工,按照规定拆除了加砌的墙,恢复了房屋原状。
县住建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以下几种装修行为属违法装修,一定要引起重视。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违法拆除承重墙体或者在承重墙体上开挖门洞;违法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洞;在悬挑阳台拖梁部位的墙体挖洞;在楼面板上超过设计标准砌墙;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将不具备防水要求的房屋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行为之一的,由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或者加固,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涉及违法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房屋结构、设施损坏的,责令责任人按照规定的标准赔偿损失,赔偿款专项用于该幢房屋的维修与加固。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邓德樱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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