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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06-27 16:15:13 字号: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 6月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6年6 月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退役军人及大学生村务专干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本县考核合格的在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连续任职且在村(社区)服务满1届(3年),在军队服役满2年(含)以上的退役军人。目前在本县工作满2年的大学生村务专干。

(2)面向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面向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或报考人员高考时其户口应在新晃侗族自治县。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本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服役期限、任职期限、辞退、各类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2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报名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1日9:00-7月16日17:00

(二)报名网站: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

(三)网上报名程序

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页面“网上报名”图标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需要(准备)上传的材料如下:

1.《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学历(含最高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5.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须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书面证明,开具时间须为2022年6月28日以后);大学生村官身份证明材料(中共新晃县委组织部证明);村(社区)两委成员身份证明材料(所在乡镇和中共新晃县委组织部证明);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新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6.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要求、执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更改个人资料。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及时与岗位计划用人单位联系;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28日9:00—7月29日17:00。

(五)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

(六)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县招聘办公室联系咨询。

(七)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八)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或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见《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考公共基础知识加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的岗位,笔试成绩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成绩占7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笔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终身限制报考。如有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应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均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上自行下载打印)。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

2.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村(社区)两委成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和新晃县委组织部证明;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需提供新晃县委组织部证明;退役军人报名时需提供新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限中共党员报名的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3.报考限新晃户籍岗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入围体检。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其中县融媒体中心职位县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的岗位按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成绩进行排名。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暂缓聘用等情形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公示后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要求调动(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十一、疫情防控

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文件要求执行,所有考生应在考前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行程卡,在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考生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检测不超过37.3度、无相关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全程要佩戴口罩。

符合参考健康要求的考生,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大于或大于37.3度)、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善处置。

十二、相关事宜

(一)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节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三)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m.xinhuang.gov.cn/)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5—6222049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纪检组0745-6225367

附件:

(附件1)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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