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日讯(通迅员 张波 杨湘屏)“天干物燥,不要带火源进山,不准捕猎……”8月1日,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禾排村“民间林长”姚沅炎正在林间巡山喊话。
新晃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先试先行创新“林长+”机制,在“行政林长”的基础上,探索了“民间林长”,实行“行政林长+民间林长”的双轨林长制。“民间林长”聘用机制是深化林长制改革创新,丰富林长制结构体系,挖掘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资源管护,提升林长制工作实效的特色举措,是对林长制网格化监管体系的有益补充和完善,弥补了森林资源管护力量的不足。
县林长办负责人介绍,双轨林长制是行政林长制与民间林长制双轨并行的创新型森林资源管理机制。“行政林长”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行政体系内林长制,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是“自上而下”的监督责任制。“民间林长”由民间社会力量组成的、独立于行政体系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系,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使行政与民间保护森林资源途径能在“双轨林长制”下进行合作以发挥“1+1>2”的作用。
近日,新晃精准选聘热爱、关心绿化事业,愿意承担森林资源保护的社会志愿者成为“民间林长”。158名“民间林长”全部上岗,将以“爱林、护山、守护绿色”为使命,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侦查员、参谋员、宣传员和监督员的作用,让林长制进一步落到实处,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林业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一审:雷鸿涛;二审:黄巍;三审:肖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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