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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令
2022-09-15 11:14:28 字号:

当前高温少雨、夏秋连旱,野外用火明显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我县森林资源,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发布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令。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天雷山国有林场务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责任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各乡镇、天雷山国有林场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队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山头地块林区,强化督导巡查,排查隐患、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全力抓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乡镇、村两级林长特别是生态护林员要开展责任区域内的全天候的巡林督查,落实网格化管护职责,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地落实。

二、切实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各乡镇、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天雷山国有林场要紧急启动各类宣传手段和工作,在各乡镇、村、组设立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在重要路段设立固定标语牌;利用广播、电视、村村响、微信、抖音等手段,播放禁火令、林长令、典型案例广播音频;在赶集日发放宣传单、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置咨询台的方式扩大森林防灭火宣传范围,强化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手牵大手”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向学生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庄”的浓厚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三、切实强化火源管控,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天雷山国有林场要严格执行防火期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进山检查制度和扫码进山制度。要进一步强化对“痴、聋、憨、哑、呆”五类人员的管理;生态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实行全月上山巡山执勤,发现野外用火行为,必须立即劝阻,并上报乡镇执法大队,依法从严处罚;要进一步管控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发生烧土坎、炼山、吸烟、狩猎及其它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对违反本禁令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森林防火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给予200到3000元的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切实强化值班备勤,科学应急处置。各乡镇、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天雷山国有林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情、火灾报告制度和卫星监测热点核查反馈制度,确保通讯信息渠道畅通。各乡镇、村民兵应急分队要做好24小时值勤值守工作,强化防火保障力度。各防火检查哨卡、林火视频监控平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严禁出现脱岗、空岗现象,一旦发生火情,确保第一时间科学处置。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综合研判、科学指挥,坚决防止盲目扑救、管理不到位带来安全风险.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0745-6230119火警电话。

此令。

新晃侗族自治县林长:周重颜 杨鹏

2022年9月9日

来源:新晃融媒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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