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6月20讯(通讯员:蒲诗英)近日,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凯瑞达商务酒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罚款6000元。
在当日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员发现,该酒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将酒店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电源关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监督人员当场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经过调查取证等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新晃消防大队依法给予该酒店罚款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单位已按照要求整改隐患。
消防部门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一旦遇到火灾,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蒲诗英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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