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11月29日讯(通讯员:唐帆)为营造良好校园周边营商环境,11月27日,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校园周边营商环境综合整治。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新晃三中、芙蓉中学等学校周边便利店、小卖铺、文具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经营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违禁商品等。对发现的经营“萝卜刀”行为,责令现场立即下架,并严禁出售。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商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法律法规知识。
下一步,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全县文化市场特别是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唐帆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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