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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油站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处罚
2023-11-08 15:25:04 字号:

新晃融媒11月8日讯(通讯员:黄亚云)近日,我县一加油站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被消防部门依法立案处罚。

10月27日,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辖区一加油站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站内使用的1具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大队随即下发《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改正。

11月1日经依法复查,发现该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分别依法给予该加油站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负责人徐某罚款人民币15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立即更换不合格消防产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黄亚云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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