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措施,贯彻落实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摩托车智能化评判考场建设的有关要求,按照既满足考试需求、方便群众考试又合理利用社会资源的原则。新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综合考虑我县人口数量、待考群体的特点及地理位置等因素,拟在新晃县增设一家摩托车智能化评判考场。具体考场建设标准及要求参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执行。报名截止时间:5月15日。详情可咨询我中心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 帆 13469324555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4年5月6日
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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