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5月8日讯(通讯员:黎波)近日,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某酒店进行行政处罚。
4月23日,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检查时,发现一酒店消防控制值班室没有人员值班,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消防违法行为,县消防救援大队随即对该酒店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该行为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于5月5日给予该酒店处罚款人民币44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通过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的批评教育后,酒店负责人表示认识到了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消防违法行为及严重后果,将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今后一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黎波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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