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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重启监控设备的公示
2025-02-08 11:04:45 字号: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新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新增1处卡口设备和重启4处卡口设备,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1.新增卡口抓拍设备设置地点:G242国道新晃县贡溪2854KM+670M卡口。

2.重启卡口抓拍设备设置地点:G242国道新晃县扶罗2843KM+700M卡口。

3.重启卡口抓拍设备设置地点:G242国道新晃县高速路口2814km+700M卡口。

4.重启卡口抓拍设备设置地点:G242国道新晃县田坪2801KM+200M卡口。

5.重启卡口抓拍设备设置地点:G320国道新晃县柏树林1736KM+200M卡口。

新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5年2月8日


来源:新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作者: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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