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5月13日讯(通讯员:杨胜坤)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首要条件,无证驾驶就犹如“移动炸弹”,有些人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却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行驶。近期,新晃公安局交管中心严查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并对查处的部分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4月22日上午10时许,驾驶人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NJW***的三轮摩托车行驶至中寨镇赛容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查,驾驶人杨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必要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4月28日上午7时许,驾驶人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NOL***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扶罗镇竹树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查,驾驶人杨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必要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4月28日上午11时许,驾驶人姚某某驾驶一辆红色无号牌三轮载货摩托车沿S557线行驶至凉伞镇八江口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查,驾驶人姚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必要条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新晃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个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请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持“证”上路,安全回家。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杨胜坤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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