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9月11日讯(记者:杨清廉)9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世新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县领导郑德爱、杨龙、王文胜等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听取和审议了202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关于提请审议〈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舞水河新晃流域水质安全协同保护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杨龙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决定任命王文胜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决定任命廖秦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杨波涛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罗明同志任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命李玉玺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周爱武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陈立昀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杨清廉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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